「志玲姊姊基金會」做公益 引避稅遐想?
中天新聞》林志玲10日宣布成立財團法人臺北市志玲姊姊慈善基金會,由於她之前漏報92年至94年度的薪資所得遭國稅局要求補稅,最後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她必須補繳684萬,不免讓人聯想成立基金會是否為避稅。基金會發言人海芬否認:「真要避稅,不斷的捐款最容易。」 更多完整報導,詳見: http:// ...
新增時間:2011/11/11 09:10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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