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轉院不急」超速開單? 法官:警無權認定
中天新聞》救護車載病患「轉院」,不算緊急情況嗎?苗栗一家醫院救護車,超速遭國道員警開罰3500元。但救護車司機出面,表示當時車上病患大出血,生死關頭分秒必爭,向苗栗地方法院申訴。法官也認為,救護車載病患是否屬於急迫性,不應由員警「事後諸葛」來認定,最後裁定撤銷罰單。 更
新增時間:2012/09/19 22:10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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