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千萬買1樓「含」地下室 遭控不能獨占
中天新聞》民眾買一樓房屋包括地下室得確認清楚,買到的是不是所有權;新北市一名范小姐,當初談好千萬元買公寓一樓加地下室,準備要裝潢時卻被同棟住戶抗議不能擅自使用,屋主傻眼提告。法官認為這間地下室屬於防空避難室,要求屋主將地下室還給全體住戶,但可以少付賣家50多萬元。 更
新增時間:2012/09/24 15:10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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