逼迫住戶棄養寵物 管委會惹議!
養寵物違法,台中有民眾投訴,自己家的社區竟然規定所有住戶不得飼養寵物,制止不聽的還可能會被通報市府,開罰最高1萬5千元,原來是有其他住戶反應,寵物會亂叫,擾亂安寧,還會在公共區域大小便,社區管委會規定禁養寵物,這樣的規定合法嗎? http://news.cts.com.tw/cts/general/201310/201310031319193. ...
新增時間:2013/10/03 14:09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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